兆龙互连(30091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投资分类 - 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一年的股票、债券等,长期投资指期限超一年的投资[4] 审批标准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6]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报董事会审议批准[9] - 未达上述标准由董事长审议批准,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不适用前两项标准[10] - 购买、出售资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部门职责 - 战略与投资部负责投资项目立项前调查、分析、评估及日常管理[17]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资金和财务管理[18] - 内审部负责对外投资审计工作[17] - 董事会秘书对投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董秘办负责信息披露[18] 流程管理 - 董事长组织项目审定,董事会决定议案审议,战略与投资部组织实施经批准项目[21] - 对外投资标的为股权需披露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21] - 战略与投资部保管投资相关文件并建立档案记录[22] - 战略与投资部牵头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后续日常管理[24]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财务记录和核算,评价考核投资风险与回收[26] - 内审部负责对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27] 投资处置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可依法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29] - 投资转让按相关规定办理,处置行为需符合法律法规[30]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对外投资需先报公司批准[14] - 子公司对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3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适用于公司分支机构及各子公司[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