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比德(30084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山水比德山水比德(SZ:300844)2025-10-29 19:32

资金支取与审批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或顾问[6] - 募集资金使用超100万元未超董事会授权,证券事务部负责人审批,总经理终审支付[10] 募投项目相关 - 超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重新论证项目[11] - 募集资金转入专户6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2] - 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支付薪酬等,6个月内置换[12] 资金使用限制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3]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程序[17]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超项目金额10%且高于1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7] 检查与核查 - 审计监察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3]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23] 资金使用计划 - 同一批次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6]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2个交易日内公告[15] - 超募资金按补充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15] 项目变更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告[20]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5] 鉴证与核查要求 -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董事会专项报告并提结论[25] - 鉴证“保留结论”等,董事会分析理由、整改披露[25] - 保荐或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26] - 会计年度结束,保荐或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6] - 鉴证“保留结论”等,保荐或顾问分析原因提意见[26] - 保荐或顾问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向深交所报告披露[26] 违规处理 - 相关责任人违反制度,公司视情节处分处罚并要求赔偿[28] 制度说明 - 制度“以上”含本数,“低于”“超过”不含本数[3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