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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比德(30084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山水比德山水比德(SZ:300844)2025-10-29 19:32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会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独 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6 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 1 / 6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