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比德(30084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山水比德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 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