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子公司管理 - 控股子公司形式包括独资、直接或间接控股超50%、未超50%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5] - 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对内部控制作自我评估报告[9] - 总经理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组织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9] 报告提交 - 每年第一、二、三季度结束后15日内,提供上一季度及当年一月至上季度末生产经营情况报告[10]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提供第四季度及全年生产经营情况报告[10] - 每季度结束后报送季度财务报告,每年度结束后报送上年度财务报告[20] 重大事项审批 - 签订经营合同预计影响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时,须报公司履行批准程序[12] - 重大固定资产购置超过净资产5%等重大事项需报公司审议决定或批准[12] 人员管理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向公司总经理提交年度述职报告[16] 财务制度 - 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8] - 总经理在组织实施财务活动中接受公司监督和业务指导[18] - 每年应按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净利润的30%向股东现金分红[20] 会议安排 - 每年3月31日前董事会必须召开年度董事会[28] - 年度股东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须先于公司召开审议年度报告董事会前20日召开[28] 人员委派 - 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人数应在控股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过半数[29] - 董事长应由公司委派或推荐的人选担任[29] 投资决策 - 一次性投资涉及资金(资产)金额低于500万元(含),由该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形成决议后实施[33] - 一次性投资涉及资金(资产)金额高于500万元(不含),由该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形成决议,报公司履行批准程序后实施[33] 关联交易与审计 - 应严格控制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往来,避免非经营性占用[21] - 除配合外部审计,还应接受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审计监督[23] 制度执行 - 按制度履行事项,接受公司监督,公司职能部门做好管理等工作[35] - 公司制定的制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遵照执行[36]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章程规定执行[36] - 制度与现行或日后法律等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36]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8]
玉禾田(30081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