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玉马科技(30099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玉马科技玉马科技(SZ:300993)2025-10-29 19: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担任[8] -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9]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12] - 过往任职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被解职未满12个月不得担任[12]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2]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独立董事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6]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8]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 独立意见应明确,至少包含5项内容[2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1] 公司支持与配合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4] - 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5]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5]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5] - 董事等有关人员应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38]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不应从特定主体取得未披露额外利益[36]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6] - 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8]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适用相关规定[3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3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9] 独立董事解除职务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