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方纳米(30076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人员变动规定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高管辞职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补选与任职限制 - 特定情形原董事履职,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 犯罪剥夺政治权利等情况不能担任董事或高管[9] 离职后要求 - 董高离职两交易日内委托申报身份信息[10] - 董高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高,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每年转让不超25%[13] 责任追究 - 董高执行职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应担责[15]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损利,董事会应追责追偿[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