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独董[7] -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布投向项目,非经股东会决议无人有权变更[4] - 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真实公允,防被控股股东等占用或挪用[4] 投资计划调整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3][27]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用作他用,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5] - 使用节余资金达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16] 协议签订与管理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保荐或独董、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9] 项目进展核查 - 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披露[13] 资金存放规定 - 募集资金应存于董事会批准专户,专户不得存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6] 资金置换与管理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6个月内实施[16]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6] - 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无法归还需审议公告[18][19] 内部审计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5] - 保荐或独董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8] 专项审核与整改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8] - 鉴证结论为特定情况,董事会应分析理由并提整改措施[28] - 资金存放与使用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或独董应分析原因并提核查意见[29] 其他规定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对资金情况出鉴证报告,公司配合承担费用[30] - 董高应督促规范使用资金,维护安全,不得参与改变用途[30] - 办法“以上”含本数,“低于”“超过”不含本数[32] - 办法未尽事宜按规定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32] - 办法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33][34]
广生堂(30043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