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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生堂(30043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广生堂广生堂(SZ:300436)2025-10-29 19:3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5] 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8] - 对控股子公司以外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人提供财务资助等特别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9] - 所有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通过[1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17] - 临时会议通知至少提前三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7] 会议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经同意可列席[20] 议案与决议 - 董事、审计委员会、总经理有权提会议议案,提案需符合相关条件[15] - 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等[23][2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24] - 公司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24] - 董事会普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董事会审批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21] - 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2]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8] -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23] -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情况[31]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