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财务资助与担保审议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的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0] 股东会授权与召集 - 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7]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或10%以上股份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10日内书面反馈[18][1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8][1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9] 股东会通知与投票 - 发出股东会通知至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3] - 股东会网络或通讯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且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28]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4]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6] 股东权利与决议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权利[29]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9]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1] 董事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享有董事提名权[44]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有表决权的股份享有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44] 表决与计票 - 股东会对列入议程的提案采取记名式投票表决[48]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55]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56] - 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两名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49] 决议执行与公告 - 会议主持人对表决结果有怀疑可组织点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异议也可要求点票[5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持股比例等信息[51][58]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说明[52] 会议记录与授权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3]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普通决议事项需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57] 决议实施与报告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贯彻,派现、送股等方案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58] - 董事会应就前次决议执行情况向股东会专项报告,不能执行需说明原因[58] 信息披露与规则 - 公司股东会召开后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实施[59]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62] - 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不满”等不含本数[61]
广生堂(30043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