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源(00252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担保管理,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必要互利、可控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 子公司及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上市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 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并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 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应当提供反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二章 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在公司章程授权 范围内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