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五项原则[4] - 公司内部控制要素包括八项[7] - 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业务环节[9] 关联交易控制 - 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应遵循原则[11] - 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审批权限[11] - 确定并更新关联方名单,审慎判断关联交易[11]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股东须回避表决[12] - 不得审议交易标的状况不清等情形的关联交易[12]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溢价超100%有相关要求[13] - 关联交易实施完毕后需连续三年在年报披露相关资产实际盈利与利润预测差异,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14] - 拟部分或全部放弃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司的同比例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以实际增资或受让额与放弃部分金额之和为关联交易金额[14] - 接受关联人财务资助或担保,按合同期内应支付利息、资金使用费或担保费总额为关联交易金额[15] -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除买断式委托外,按合同期内应支付或收取委托代理费为关联交易金额[15] 对外担保与理财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9] - 对外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并谨慎判断反担保能力和可执行性[19] -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得对外提供担保[19] - 进行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25] 信息披露管理 - 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27] - 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工作,非经授权他人不得对外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27] 内部审计与评估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3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需根据审计部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3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要根据审计部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4]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时,要求其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并出具报告[34] - 会计师事务所应在报告中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披露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35]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或指出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35] - 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35] 其他制度 - 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35] - 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29] - 制定对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控制政策及程序,督促建立内部控制制度[31]
建研设计(301167) -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