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30005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董事会秘书任职 - 设一名对董事会负责的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2] - 受处罚或谴责人士不得担任[3]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10] 任期与解聘 - 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12] - 出现重大错误等一个月内解聘[11] - 解聘应向深交所报告,秘书可提交陈述[12] 其他规定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12]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新秘书[1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4]
董事会秘书任职 - 设一名对董事会负责的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2] - 受处罚或谴责人士不得担任[3]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10] 任期与解聘 - 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12] - 出现重大错误等一个月内解聘[11] - 解聘应向深交所报告,秘书可提交陈述[12] 其他规定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12]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新秘书[1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