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30001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新宁物流新宁物流(SZ:300013)2025-10-29 19:34

会议通知与资料提供 - 公司应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5] 会议召开与表决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通讯开会签字视为出席并同意决议[5] - 会议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6] - 表决一人一票,决议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有特殊要求[5][6] 事项审议与披露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 行使特别职权前经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8]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可依法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并发表独立意见[9]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9] - 公司为会议提供便利支持并承担费用[10]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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