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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30001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新宁物流新宁物流(SZ:300013)2025-10-29 19:34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第一章 总则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议事规则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高公司质量,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 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