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3000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新宁物流新宁物流(SZ:300013)2025-10-29 19:34

董事相关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4] - 董事提出辞职后,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换届股东会决议通过自动离职[4] - 董事因违规等被股东会解任,解聘自决议作出生效[5]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11]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离职履职 - 董事辞任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改选出董事就任前原董事履职[4] 追责复核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