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30001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5]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等[9]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指最新预计盈亏与已披露不一致或净利润差异幅度大等[10]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指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10] 差错处理流程 - 公布年度财务报表更正需聘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鉴证[6] - 前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差错更正信息披露应遵照相关规则执行[6]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时内审部门收集资料调查,提交审议[7]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由内审部门调查并提交审议[12] 责任承担与追究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3] - 因重大差错被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公司应查实原因、更正并追究责任[13] - 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重大差错,董事会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等[14][15] - 追究责任可视情节采取一种或数种形式[1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2] 信息披露与制度说明 - 公司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对外披露[23] - 公司半年报、季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7]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7]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