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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300013) - 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
新宁物流新宁物流(SZ:300013)2025-10-29 19:34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具备独立法 人资格且存在"商誉"事项的所有子公司、子公司下属子公司。 第三条 商誉是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时取得的被购买方各 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其存在无法与企业自 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无形资产准则所规范的无形资 产。 第四条 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 的规定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重点关注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 组合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恰当考虑该减值迹象的影响,定期或 及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不论其是否 存在减值迹象,公司都应当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第五条 公司应合理区分并分别处理商誉减值事项和并购重 1 组相关方的业绩补偿事项,不得以有业绩补偿承诺、尚在业绩补 偿期间为由,不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商誉减值的会计监管,进一步规范河南新宁 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誉减值的会计处 理及信息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