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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30001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新宁物流新宁物流(SZ:300013)2025-10-29 19:34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 会议的筹备、文件的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 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担任。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 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 1 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