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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30001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新宁物流新宁物流(SZ:300013)2025-10-29 19:34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 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 数。 1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 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