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30001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新宁物流新宁物流(SZ:300013)2025-10-29 19:34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4] - 六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4] - 董事长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5]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通知[5]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3日前发出[6] 董事会会议出席规定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8]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10] - 独立董事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0]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0] 董事会会议表决规则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方式进行[14] - 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担保等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5][16]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7]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18] 董事会会议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应包含多项内容[20] - 与会董事需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否则视为同意[21]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需保密[21]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情况,后续会议通报[21]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规则相关说明 - “以上”含本数,“超过”“过”不含本数[24]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