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3000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第一条 为适应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 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上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如董事长并非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 委员在成员中提名,由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