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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3000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新宁物流新宁物流(SZ:300013)2025-10-29 19:34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新宁现代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并且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 任召集人。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