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30001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 董事占多数。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 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1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