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维尔(30071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职责与审批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8] - 董事薪酬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需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9] - 高管人员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9] 会议相关 - 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12]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14]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管列席会议[15]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15]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15] - 出席会议的委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5]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回避表决[15] 议事规则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17]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17] - 如与法律等抵触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17]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