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维尔(30071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会议通知与召开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全体一致可豁免[9] - 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 -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11] 会议表决与委托 - 表决一人一票,决议须全体过半数以上同意[11] - 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12]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应制作记录并至少保存10年[12] - 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4] 审议事项与披露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会议审议并提交董事会[5]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需审议,公司及时披露[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