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002574) - 《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公司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第八条 审计部设经理 1 名,由审计委员会任免。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实施的、 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