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00257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以下简称"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认真配合公司开展审计 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而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 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当按本制度的规定 追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