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002574) - 《子公司管理制度》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 份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参股公司指公司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 且不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 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控股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控股子公 司重大事项管理,同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控股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