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00257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明牌珠宝明牌珠宝(SZ:002574)2025-10-29 19:34

人员补选解聘 - 董事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4] - 董事和高管特定情形公司应在30日内解除职务[6] - 董事会秘书特定情形公司应在1个月内解聘[7] 人员交接限制 - 董事和高管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10] - 董事和高管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12]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2] 审计追责 - 审计委员会可决定对离职人员离任审计并报告[16]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可聘会计师审计,费用公司承担[16] - 审计结果作追责、追偿依据,记入诚信档案,公司可追偿[16]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18] - 制度与后续法律抵触依规定执行,董事会修订[18]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及修改[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