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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立(002214) -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大立科技大立科技(SZ:002214)2025-10-29 19:34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董事辞任的, 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 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