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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立(002214) -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大立科技大立科技(SZ:002214)2025-10-29 19:34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2、在信息披露工作方面出现重大问题,因披露内容未达到"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要求,从而导致公司受到监管 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或损害公司形象;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强化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约束和监督,切 实保护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所管辖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 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 果的行为,以致公司利益受损,而对其进行问责。 第三条 本问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任与职权相适应,教育与 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如下: 1、贯彻执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策等重要工作部署不力,从而造成严重 后果; 3、违反保密条例,泄露了相关保密事项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4、大股东非法占用公司资金,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