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立(002214) -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浙江大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办法》 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 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对公司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 分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