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立(002214) -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 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 事会秘书。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由总经理 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设副总经理 1-7 名。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公司总经理工作班子,总经理工作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六条 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专职,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