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30077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3] - 拟发生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拟发生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9] 披露情形 - 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超30%属重大风险事项[11] 报告流程 - 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当日各部门向董秘预报[16]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给董秘[17] - 董秘接到报告当日分析判断并按需组织披露[17][18] 制度要求 - 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准确[20] - 各部门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20] - 瞒报等导致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