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娱乐(30004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重大损失界定 - 重大损失指对公司可能造成损失合计金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且绝对金额1000万元以上[9] 人员管理 - 董事书面辞职,董事会应在收到申请2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 - 高管应罢免,董事会应在2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表决并披露原因[13] - 董事应罢免,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提请审议并披露原因,股东会或职代会1个月内表决并披露[13] - 董高离职3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并签署确认书[15] - 董高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离职后3年内有效[18] - 董高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离职董高对追责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21] 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缓刑未逾2年)不能担任公司董高[5]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监高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高[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