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4]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4]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应进行业绩预告[14] 信息披露文件 -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9] 定期报告 - 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11]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审核,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业绩快报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况,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6] 非标准审计意见 -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应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16] 重大资产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18]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18] 股东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披露[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9] 责任人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一责任人[25] - 董事会秘书为日常信息披露事务主要负责人[25] - 参(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5] 披露职责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6] - 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26]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27]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遇可能影响股价或经营管理事宜应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27] 特殊情况披露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2]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35] - 公司拟披露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可采用特定方式豁免披露[36] 文件保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相关文件和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28]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37] - 公司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负责人[28] - 信息披露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4] 内幕信息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30] - 公司和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应控制知情者范围,不得泄露内幕信息[30] 财务信息披露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及保密制度规定[39] 宣传文件发布 - 对外宣传文件发布需向证券部提交,经董事会秘书审核签发书面意见后发布[41] 责任追究 - 违反相关法规致信息披露差错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应追究责任[47]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执行工作[48] - 对未勤勉尽责的责任人内部问责责任承担形式多样[49] - 情节恶劣等情形应从严处理违规责任人[49] - 有效阻止后果等情形可从轻处理违规责任人[50] - 信息披露违规致投资者损失公司及相关人员应担责[5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2]
星辉环材(30083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