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路(30073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提前5日、临时提前3日发通知[12]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所作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罢免其职务[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二十年[17] 薪酬与激励计划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0]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 股权激励计划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应在年度工作报告中披露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过去一年工作内容[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