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高科(603860) -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 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根据《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 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