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 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 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未经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不得相互提供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