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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永新光学永新光学(SH:603297)2025-10-29 19:46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 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无须向上交所申请,可以由公司自行审 慎判断,并接受上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 门规章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