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需在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需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等[17]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为负值或扭亏为盈等,应在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14]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同比升降超50%需在15日内预告[15] - 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快报数据差异达20%以上需披露更正公告[16] 其他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1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披露影响[20] - 除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20][21]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3][2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2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2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2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28]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需及时披露[29] 审议与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6]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执行[34] - 证券部会同财务部拟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报董事会同意后与交易所预约[41]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组织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41] - 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4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4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第一时间提供信息并保密,核对后报请批准报送证券部[41][42]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包括编制、合规审查和披露临时报告等工作[43] - 重大信息报告、审核、披露流程涉及多方,需第一时间报告[43] - 未公开信息自重大事件发生等时点起启动内部流转、审核及披露流程[44] 保密与责任 - 公司董事长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签署保密协议[50] - 生产经营情况知情者在定期报告公告前不得泄露信息等[51]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定期监督并报告情况[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55] - 信息披露违规对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公司应检查制度并更正[56]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