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贯 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 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企业、投资者和职工的 利益; (2)具有良好的教育及专业背景,具有必要的经营管理经验,熟悉生产经 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规,能胜任公司经营管理;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知人善任,密切联系群众,有民主作风、 实干精神和开拓意识;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可设副总经理若干人。 第五条 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在其他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外的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