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石化(00249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和各级经营管理决策层会 议,对涉及公司治理运作程序和信息披露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应当充分支持和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请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设立由董事会秘书领导的证 券事务管理部门,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秘书暂时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