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石化(00249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荣盛石化荣盛石化(SZ:002493)2025-10-29 19:5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法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临时股东会提议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临时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16] 股权登记与会议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时间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14] 延期取消公告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为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至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表决权限制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19]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19]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3]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4] 决议撤销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轻微瑕疵未实质影响除外[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