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玛信息(300288) - 关于调整公司治理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朗玛信息朗玛信息(SZ:300288)2025-10-29 20:09

公司治理架构调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可设1名副董事长[12] 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3]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股东会审议[6] - 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12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需股东会审议[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相关信息或索取资料[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子公司相关损失问题采取法律行动[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提案,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6] - 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7][8] - 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事项[8]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0]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10]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1,12]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3年内仍然有效[12] 交易相关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取账面值和评估值较高者计算[13]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人民币[13]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人民币[1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人民币[1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人民币[13]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15]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勤勉义务,需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等[15] - 独立董事可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18]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18]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18]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9] 其他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17] -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1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18] - 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20] - 公司因特定事由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董事组成[20]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