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会议 - 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激励计划议案[2] - 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激励计划议案[3] - 2022年8月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议案[4] - 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授予部分预留股票期权议案[5] - 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授予剩余预留股票期权议案[5] - 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议案[6] - 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议案[7] - 2025年9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议案[9] - 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议案[2] 业绩与行权情况 - 2024年营业收入10.32亿元,达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11] - 1名离职激励对象不满足行权条件,11名个人考核“良好(B)”及以上[14] - 董事会同意为11名激励对象办理41.6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事宜[15] - 注销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1.40万份,剩余41.60万份[16] - 行权期限为2025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23日,行权价格6.90元/份[17] - 11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41.60万份,占已获授期权数量40.00%[17] 其他事项 -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资金自行承担,公司代扣代缴[20] - 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行权专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 -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无重大影响,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21]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规定[24] -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25] - 本次注销及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授权和批准[25] - 行权相关事项需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后续手续[25] - 备查文件包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6] - 备查文件包含律师事务所关于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26] - 备查文件包含独立财务顾问关于行权条件成就事项的报告[26]
华民股份(300345) - 关于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