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动 - 2024年8月29日公司拟回购注销2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42.48元/股[3] - 2025年4月14日公司拟回购注销211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42.48元/股[3] - 2025年7月17日合计2138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11150500股减至110936700股[4] 章程修订 -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1115.05万元变为11093.67万元[5]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1150500股变为110936700股[6] - 取消监事会后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股东与会议规则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买卖股票6个月内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形除外[6] - 符合规定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机构诉讼[7] - 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对召开临时股东会给出书面反馈[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出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相关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9] - 相关机构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出通知[1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2]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8] - 公司提供担保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8]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1] 董事会与监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15]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可设联席董事长1人[15] - 董事长、联席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在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5]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15]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13]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13]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14] - 董事需对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4]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16]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17]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1/3[17]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8] - 监事会决议需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18]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19] 其他规定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9] - 公司监事会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邮件或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形式进行[20]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20] - 关联关系指公司控股股东等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之间关系等[20] - 本次章程修订部分只作个别字词修改或序号改变,无实质意思改变[20]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1] -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21] - 调整后的《公司章程》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2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1]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主体为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3]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23]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