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3] - “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删除“第八章监事会”和原“第六章董事会秘书”内容[5]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公司因特定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有数量和时间限制[7] - 发起人、董事等人员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7][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9]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9][10]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起诉违规人员[10] - 股东需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本,不得滥用权利[1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11] 股东会职权 - 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并决定报酬,审议批准多项报告和方案[12] - 股东会对公司重大事项如增减资、合并等作出决议[12] - 公司对外担保达到一定比例或条件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3] - 特定情况下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应安排网络方式便利中小投资者参会[14] 董事会与监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等职位,独立董事有任职限制[25][31] - 董事会在一定额度内审议批准收购、投资等事项[26] - 交易达到一定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或及时披露[27][2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3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0]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审核财务信息需成员过半数同意[33][3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各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34] - 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建议[34] 利润分配与审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37]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调整政策需特定程序[38][39]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40]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公司合并或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41] - 公司作出合并、分立、减资决议后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4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2] 其他 - 对《股东会议事规则》等26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48][49]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财务部和审计部每季度检查审核[45]
通鼎互联(002491) - 2025-059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