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装备(00085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办法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