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西麦食品(00295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西麦食品西麦食品(SZ:002956)2025-10-29 20:10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1]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不再设监事会及监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 -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长辞任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以2.532301766亿元净资产,按1:0.2369折股比例折合6000万股,超出部分1.932301766亿元计入资本公积[3]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每股金额为1元[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4] 担保相关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6] - 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审批[7]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和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关联交易 - 公司为有关联关系的主体提供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有关联关系主体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8] 董事监事选举 - 董事会和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新的董事候选人;监事会和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新的监事候选人[9]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是独立董事[12]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独立董事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4] 利润分配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7] - 拟分配现金利润总额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董事会需说明原因等情况[18] 制度相关 - 公司修订及制定相关制度,监事会相关制度废止[23]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修订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为新制定制度[24]